天外有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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惟雯說故事

 

一位美國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、昂貴的雪茄,他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。

結果他在一個月內,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,隨後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索賠要求。

索賠時,律師申訴說,雪茄在「一連串的小火」中受損。

 

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理賠,理由是: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。

結果律師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,還居然贏了這場官司。

 

法官在判決時表示,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,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,但是該律師手上確有保險公司出具的火險保單,保單中並沒有明確何種「火」不在保險範圍內。因此,保險公司必須賠償。

 

保險公司決定,與其忍受漫長的上訴過程,承擔昂貴的訴訟費用,不如接受這項判決,賠償美金12000元的雪茄「火險」。

 

但精彩的還在下面:

 

當律師拿到理賠款後。保險公司馬上報警,罪名是該律師:

涉嫌24起「縱火案」!

 

保險公司握有律師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,這名律師以「蓄意燒毀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被罪,判入獄服刑24個月,並罰美金24000元。

 

以上為真實故事,獲選為美國「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」的第一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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