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旭平
壹、楔子~揮動有情筆鋒
提筆是件難事,亦是件易事。對一個不會寫作的人來說,喜怒哀樂之間,卻不知如何下筆表達;而會寫作的人,提起筆即文思泉湧,意到筆隨、一氣呵成。
首先,讓我們來欣賞一下徐志摩的愛情觀:
「我將於茫茫人海中,訪尋我唯一靈魂的伴侶。得之,我幸;失之,我命,如此而已。」僅寥寥數語,中人卻深。
再看看另一個廣告文案:「離開你,沒辦法記憶疏離;不是想放棄,只怕沈重的愛,我負擔不起。不在乎天長地久,只在乎曾經擁有。」
這兩則不同的愛情觀,各有一番創意的浪漫情境,亦都帶給人一種刻骨銘心的共鳴。
由於自古以來,每個時代皆有大文豪輩出,文采飛揚,令之仰之高不可攀。因此,在拉丁文中有一句名言:「詩人是天生的,不是造作的。」這句話雖然表達我們對先賢的推崇,但也被不努力者援為口實。遲鈍的人說,文學必須靠天才,我即沒有天才,就生來與文學無緣,縱然努力,也是於事無補;聰明的人說,我有天才,這就夠了。這兩種心理都很普遍,誤人卻也不淺。文學的門本是大開的。遲鈍者認為它關得很嚴密,不敢去問津;聰明者誤認為自己生來就在門裏,用不著摸索。他們都同樣地懶怠下來,也同樣被關在門外。
事實上,雖然每個人的資稟是與生俱來的,但也只有程度上的差別,沒有絕對的分別,有人多得一點,有人少得一點。所謂「天才」不過是在資稟方面得天獨厚,並沒有什麼神奇,任何人皆不用妄自菲薄。
尤其,文學是一門用語言文字表現思想情感的藝術。一個人只要有思想情感,只要能運用語言文字,也就具有創作文學所必需的資稟,亦即,任何人只要加以磨練,都能磨出有情的筆鋒。
本文,即在將吾人平時寫作習慣,提供同好指教。如下圖示:
貳、有感有發~言之有物
前已提及,文學是表達人思想、感情的有力工具。只要內心有所觸發,運用筆力有感而發,必然言之有物。當然這種觸發的功夫,這又有賴於個人對人事物的感悟力,賴於個人成長過程中,在經歷人事的歷練後,是否能怡養出對生命中一花一木、一事一物的情懷。如此,才能讓文筆率性奔馳,而不致淪為文字遊戲。
另外,從一般人的寫作時機來看,一般可區分以下兩種:
一種是本來無意為文,適逢心中偶然有所感觸,不管是一種情境或思致,覺得值得寫下來,於是就援筆把它寫下來;
另一種是預定題目,立意要做一篇文章,於是抱著那題目苦思,想成熟了再把它寫下來。
從前人寫舊詩標題常用「偶成」和「賦得」的字樣,「偶成」者乃觸興而發,隨時口占;「賦得」者定題分韻,拈得一字,就用它為韻做詩。
雖然,有些人曾經滄海,閱歷極深,只要稍加觸發,即有佳作,然這種人畢竟為數較少。對一般人而言,若想踩在文學路上,皆必須經過「賦得」的訓練。因為靈感稍縱即逝,平日若沒有經過相當火候的筆耕,一旦靈感湧出,仍抓不住靈光一閃中的精髓。
參、形式選擇~不拘形式
一篇文章包含內容與形式兩種要素,內容是心裏的感受,形式是表達的技巧,兩者互為表裏,且相輔相成。正如俗語所說的:「紅花雖好,尚須綠葉扶持。」此紅花好比是文章的內容,綠葉就是文章的形式,兩者缺一不可。因此,每一篇好的文章,其內容必有特別傳神的表達形式,使文章的生命自然流露,水到渠成。
不過,一般人談形式,往往把它當作傳統的體裁來看。例如「詩」、「駢文」、「散文」、「戲劇」、「小說」、「書疏」、「墓誌銘」之類。其實這是法國人所謂genres,英國人所謂kinds,只宜稱為「種類」或「體裁」而己。
事實上,體裁或種類只是一個空殼。它有歷史的淵源,例如戲刻起於宗教儀式的表演,逐漸伸展,逐漸伸展,遂奠定一種文學體裁。當然,一般作家選用這些固定的體裁,一方面因為有些已成的範例可模倣;一方面也因為聽眾容易接受他們所熟悉的類型,於是就利用它來做創作的媒介。舊瓶裝新酒自是一種方便,不過我們不能根據瓶來評定酒,更不能武斷地說某種酒只有某種瓶可裝。我們必須警惕,不能因為表達上的便利,而喪失創作的機會。
再從另一角度來看,大凡宇宙間一切現象的解析都可以歸納到四大範疇裏去,就是情理事態。情指喜怒哀樂之類主觀的感動;理是思想在事物中所推求出來的條理;事包含一切人事物的動作;態指人物的形狀。文學的材料就不外這四種。因此,文學的表達方式也可分為言情、說理、敘事、繪態(亦稱狀物或描寫)四大類。所以,一般文學在刻劃現象,解析事理或抒情寫意之時,也可以藉由下面六種表達方式:
(一) 議論文:
此文以自己思想為主,批判意見的是非、學說的正誤、事情的應行與否,其目的在使人有所「信」。寫作此文,要有最吸引人的的開端,在內容上、結構上要保持其連貫性、完整性,更要有特殊的、獨到的見解,最後的結尾要簡單、明瞭、有力,予人有耳目一新之感。
(二) 說明文:
這是一種解說事物、剖明事理、闡明意象的文章,其目的在使人有所「知」。因此在開始時要選用清楚而適當的解說順序與方式,其文字要明快流暢,採用深入淺出的說法避免枯燥的譬喻,採證方面要具體、合理而不相矛盾。寫作此種文章開頭要明快,收尾要有力。
(三) 記事文:
此文又稱描寫文。是記述人或物的形態、性質與功能的文章,它是靜態的、平面的、空間的。寫的時候要先觀察清楚,依觀察的先後順序一一寫出,先寫整體再寫部份,並注意所記人物的背景及特點,加上聯想與推測,最重要的是文字要富有趣味性。
(四) 敘事文:
凡記述人的動作或物的變化的文章就叫做敘事文。它是動態的、立體的、時間的。寫作時要留心人物、事實、時間與地點,同時要選擇適當的敘述方式,或平直式,或奇特式。要保持全文的統一性,使人有連貫感覺、要切合題意,去蕪存精。敘述要生動、活潑,並充分顯示出人、事、物的特性,造成高潮。
(五) 抒情文:
凡人對事物有所感觸、利用文字宣洩出來,這就叫抒情文。它所表達的方式沒有一定,最重要的是要注重感情的傳達過程,對於喜、怒、哀、樂的情愫,要真摯而自然的流露,注重背景與時令,且以心理感受為主,將抽象的感情具體化,並多利用想像和生活體驗,如此方能引起讀者的共鳴。
(六) 書信文:
將思想或感情以書信方式表現的稱之為書信文。作這種文章,開頭和結尾的格式要特別注意,文字要簡潔流暢,避免落入俗套,態度要誠懇,用詞要恰當,並適合身份,同時要設身處地的,像在和對方說話一樣,使人有真實感,並把握題目的重心。
事實上,以上的文章體裁或表達方式,都是一般文章的簡單模式。但好的創作文學,其形式應是不受拘束,而是作者感悟的自然流露。只是一般文學史家和批評家常喜歡採自然科學的方法,硬將文學作品分類,並且在每中找出一些共同原則來,想把它們定為規律。但這種工作並沒有多大價值,因為好作品未必有嚴謹的邏輯性,例如詩分敘事、狀物、抒情等等,實際上敘事詩有狀物抒情的,抒情詩也有敘事狀物的。
另外,一般文學作品因體裁不同對表達方式的選擇亦各有所偏重。例如詩歌側重言情;論文側重說理;歷史、戲劇、小說都側重敘事;山水人物雜記側重繪態。這自然是極粗淺的分別。但實際上情理事態常交錯融貫,事必有態,情常寓理,不易拆開。有些文學課本把作品分為言情、說理、敘事、繪態四類,未免牽強。一首詩、一曲戲、或一篇小說,可以時而言情說理,時而敘事繪態。純粹屬於某一作品頗不易找出,作品的文學價值愈高,愈是情理事態打成一片。總之,一篇好的文學作品,不應在體裁與表現方式上自我設限。
事實上,形式為自然展現內容,應不受章法拘束。例如同一體裁的許多作品,體裁雖同,內容卻可以千變萬化。我們試想,詩中五律七律,詞中任何一個調子,在從前經過許多人用過,表現過許多不同的情調,就可以知道體裁與內容並無必然關係。批評家常責備韓昌黎以做文章的方式去做詩,蘇東坡以做詩的方法去做詞,說這不是本色當行,是過於信任體裁和它的規律。每一個大作家沿用舊體裁,他都多少加以變化甚至於破壞。他用迎合風氣的方法來改變風氣。因此,體裁至服裝一樣,服裝雖然可以供人共用,卻可以隨時隨地變更樣式;至於每個作品的形式則如人的容貌,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。因此,每個作者都可以自由發揮,不拘泥固定形式,來表達他內心所感悟的內容精髓。
肆、結構佈局~引人入勝
通常,一般人作文時往往不先將全文主旨綱目全部想好,拈一稿紙,提筆就寫,一直寫將下去。他們在寫一句之前,自然也得想一番,只是想一句,寫一句,想一段,寫一段;上句未寫成,不知下句是什麼,上段未寫成時,不知下段是什麼;到寫得無可再寫時,就自然終止。這種習慣養成時,「不假思索」而任筆寫下去,寫得不知所云,也是難免的事。文章「不通」一大半是由這樣習慣來的。
另一個情況,即把全部作品都在心裏想好,寫只是記錄,像蘇東坡記文與畫竹,說他先有「成竹在胸」,然後鋪紙濡毫,一揮而就。「成竹在胸」於是成為「腹稿」的佳話。但這種辦法似乎是理想的,實際上少有人能辦得到。
另外,從前中國文人講文章義法,常把文章佈局當作呆板的形式來談。例如全篇局勢須有起承轉合,脈絡須有前後呼應,聲調須有抑揚頓挫,命意須有正反側,如作字畫,有陰陽向背。如此森嚴,令人望怯步。
事實上,下筆作文可以更輕鬆一點、簡單一點。只要抓住幾個原則,下筆即可如例雲流水,不滯於物。以下,吾人提供幾項佈局原則供大家參考:
一、掌握主題
一篇好的文章,必須師出有名,才能勝出。所以,如何在複雜的現象背後抽絲剝繭,理出頭緒,實有賴作者苦思觸發。當然,作者在苦思當時或許暫無所得,但在潛意識中它作仍在醞釀。到成熟時就可以「豁然貫通」。普通所謂「靈感」即大半都先經過苦思的準備,到了適當時機便靈光一閃。經過一番苦思的訓練之後,手腕便逐漸嫻熟,思路便不易落平凡,縱遇極難駕馭的情境也可以如行雲流水順暢。大凡淋漓盡致的文章多半是如此觸發主題的。
二、綱舉目張
一篇文章有了主旨之後,自然言之有物。但假如要能深入淺出,讓讀者能一目瞭然,產生共鳴,則必須將文章巧思佈局,才能引人入題。因此,每篇文章無論長短,一篇須有一篇的主旨,一段須有一段的主旨。主旨是綱,由主旨生發出來的意思是目。綱必須能領目,目必須附麗於綱,尊卑就序,然後全體自能統一,「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眾星拱之」。一篇文章的主旨應有這種氣象,意思才能自然生發,脈絡才有銜接,不致有脫節離題的毛病;而且意思才可以融貫,不致有前後矛盾的毛病,打自己耳光。
三、有捨有得
另外,一篇好的文章也必須懂得割捨的藝術。文學家斯蒂芬生曾說過:文學是「翦裁的藝術」,翦裁就選擇的意思。有選擇就必有捨棄、有割愛。在興酣采烈時,我們往往覺得自己所想到的意思樣樣都好,尤其是費過苦心得來的,要把它一筆勾消似未免可惜。所以割愛大是難事,它需要客觀的冷靜,尤其需要謹嚴的自我批評。不知選擇大半由於思想的懶惰和虛榮心所生的錯覺。遇到一個題目來,不肯朝深一層處想,只浮光掠影地湊和一些實在是膚淺陳腐而自以為新奇的意思,就把它們和盤托出,此如同言多必失。
因此,每篇文章必須環繞一個主旨,你須把重點完全擺在這主旨上,在這上面鞭辟入裏,烘染盡致,使你所寫事理情態成一個世界之上,像浮雕突出於石面一樣。讀者看到,馬上就可以得到一個強有力的印象,不由得不受說服和感動。這就是選擇的機妙,這就是一針見地、攻堅破銳。
四、起承轉合
此外,一篇好的文章,在氣勢的安排上必須能一氣呵成。誠如兵家有所謂「常山蛇陣」,它的特點是「擊首則尾應,擊尾則首應,擊腹首尾俱應。」亞理斯多德在詩學裏論戲劇結構,說它要完整,於是替「完整」一詞下了一個貌似平凡而實精深的定義:「我所謂完整是指一件事有頭,有中段,有尾。」此實有箇中味道。
所以,一篇文章中每一個意思或字句皆可視為一個兵。你在調用之前,須加一番檢閱,不能作戰的,須一律淘汰,只留下精銳,讓他各站各的崗位,各發揮各的效能。排定崗位就是陣勢,在文章上叫做「佈局」。在調兵佈陣時,步騎駮工輜須有聯絡照顧,將校尉士卒須按部就班,全戰線的中堅與側翼,前鋒與後備,尤須有條不紊。雖是精銳,如果擺佈不周密,紀律不嚴明,那也就成為烏合之眾,打不出勝仗。文章的佈局也就是一種陣勢,每一段就是一個隊伍,擺在最得力的地位纔可以發生最大的效用。佈局得宜,則整篇文章如軍容壯盛,勢如破竹。
五、有頭有尾
最後,一篇好的文章,不僅在開頭必須即能挑起讀者興趣;而在結尾時,更須言之有物,令讀者能迴腸盪氣,不能自己。因此,文章段落安排上,在頭尾須留意以下二點:
首先,在作一篇文章之初,先要想想:為什要作這文章?在文中應說些什麼?誰在作文?在什麼地方、什麼時候作這文章..這些都在思考範圍之內。有了概念然後才開始下筆。由於開頭給人的印象最深,所以必須慎重。大體來說它可分為幾種手法:直起法(開門見山,單刀直入的寫法)、解題法(解釋題意或揭示題目的主旨)、引用法(引述某人所說的話或名言做開端)、敘事法(先引述有關事實,再下定論的寫法)、反起法(先發疑問,或假設和人作答而發揮自己的見解)、設譬法(用一個譬喻或寓言故事做開端,以闡發題意的寫法)。
其次,文章的結尾部份,猶如畫龍點睛一般。就整篇文章來說,它佔有重要的份量,一般可分為:重心法(以全篇的重心作結論的寫法)、引用法(引述格言,或人家的話,以加強文章的結論力量)、勸喻法(用以說服人或誘導人)、反詰法(以反問作結尾,更能加深讀者的印象)、詠嘆法(以讚嘆、或感嘆之語作結)等。
伍、修辭推敲~錦上添花
一、字的推敲
中文字,又稱「方塊字」,兼具形、聲、意之美。尤其中文字不像外文字有語尾的變化,因此,字義常視其在文中所處的位置而定,例如:
*春「夢」了無痕中的「夢」字即是名詞;
*一個人睡著了說「夢」話中的「夢」字,即是形容詞;
*他「夢」見了周公中的「夢」字,即是動詞。
可見中文字字珠璣,咬文嚼字時選字即頗值得推敲玩味。因此,平日應多訓練自己對文字的感受力。
二、辭的創意
好的辭彙,往往有其來源典故。平日我們多涉獵好的作品,將好的辭彙搜羅胸中,再經過生活的體驗,以瞭解其身段、使用時機及場合,為文時能才措辭得體,真情自然熨貼流露,而不會有辭不達意或賣弄浮華之窘態發生。
例如,一個人若對時令不熟,則為文時可能鬧出「夏天開梅花、冬天收稻穗」的笑話。
反之,好的辭彙,如柳宗元的小石潭記不是有這樣一句:「潭西南而望,斗折跎行,明滅可見。」這『明滅可見』四個字是多麼真實的印象呀!我們現在要描寫這條河那邊的一段,似乎也只有『明滅可見』四個字最為貼切。
三、句式巧思
一篇文字之中,有許多句子,假如這許多句子都是構造差不多的,讀起來就嫌呆板不調和了。因此,句式經過巧思變化,會令文章顯得生動活潑,提高可讀性。
通常來說,文章之中主要的句式不過三種:一種叫「散句」,例如『我要喫飯,穿衣,睡覺,讀書,工作。』是中間截斷了一部也可成句的;一種叫「束句」,例如「喫飯,穿衣,睡覺,讀書,工作,是我們生活上缺一不可的。」這種句子如果截去了下半截,意義就不完全;還有一種叫做「稱句」,例如「世人以我為瘋狂,我以世人為迷醉。」是上下兩截對的構造,截去一半,亦令人不知所云。
當然,為增加文章的活潑性,句式可做以下變化:
(一) 句式的重複,有時令人有拙撲的感覺。如古詩中的<江南的>:江南可採蓮,蓮葉何田田。魚戲荷葉間,魚戲荷葉東,魚戲荷葉西,魚戲荷葉南,魚戲荷葉北。
(二) 倒裝句使用,可震撼人心。如:「無恥之恥」即「恥無恥」之倒裝句。
(三) 插句的使用,亦可添增韻味。如:對你的愛,天長地久,永遠不變。
四、抑揚頓挫
一篇好的文章,讀起來必須有抑揚頓挫感覺,才不致於有枯澀乏味之感。因此,寫完作文時須在心中來回讀讀看,自然能感受到節奏是否流暢。
因此,每篇文章段落的起伏開合、句的長短、字的平仄、文的駢散,都與聲音有關。這須拿專文來分析,纔說的明白,不是本文篇幅所許可。
從前文學批評家常用「氣勢」、「神韻」、「骨力」、「姿態」等詞,看來好像有些故弄玄虛,其實他們所指的只是種種不同的聲音節奏,在科學裏可不究,在聲音節奏來表現,此須讀者自然意會。
另外,一篇文章,是一句一句積成的。一句一句的語調雖然已沒有毛病,可讀上口;但若句與句間的關係不調和,連貫地讀起來,仍是不順。因此,文章必須注重上下文的呼應。我以為這樣呼應關係,猶之曲調中的板眼,在有『從前』字樣,下句大概須用『現在』等語來與它相呼應。上句如果有『與其』字樣,下句大概須用『不若』等語來與它相呼應。上句如果用『的』字結尾,下句大概也須用『的』與它相呼應。譬如說,「這本書是我的,你那本也是我的。」此外,關於這層,標點也該連帶注意。因了上文所加的標點是『,』、『;』、『。』或是『:』,接上去的句子各個不同。
五、背景襯托
最後,文章最能啟動人類情感中的想像空間,即在於能善用背景襯托。而文章背景的功用,在借周圍的環境把事物襯托,使事物的情味表現得更明顯。我們都讀過「風蕭蕭兮易水寒」。在此情景之下,與一個壯士長別,一種悲壯蒼涼的情味就出現了。小說之中,憑空寫境的文字很多,對於其中人物的行動,常強化出有力的效果。紅樓夢中寫黛玉的死時,不是兼寫著瀟湘館的竹聲與空中的雨聲等等嗎?
另外,文章另有一種巧用,即遠近法。遠近法是借用遠近而變更物體大小高低的法則。例如以『月上柳梢頭』。照常識講,月比柳樹要高得多,可是柳樹離人近的時候,可以比月亮高。這個詞句,是合於遠近法的。東坡有一句詩,叫做「接天蓮葉無窮碧」,蓮葉可以接天,如果不用遠近法來解釋,也就不可通。
陸、生活體驗~文學修養
孔子曾有一席『論學問』的話,曰:「或生而知之,或學而知之,或困而知之,及知之一也。」這話確有至理,但世上真正生而知之者,卻少之又少。
事實上,天生的資稟只是潛能,要潛能體現為事實,必須以人力造作。這好比花果的種子,天生就有一種資稟可以發芽成樹,開花結實;但是種子也有很多不發芽成樹開花結實的,因為缺乏人工的培養。種子能發芽開花結實,有一大半要人力,不管它天資如何優良;人的資稟雖妳,如果不下工夫修養,他必定也是曲而不秀,秀而不實。而天才修養深厚,成就也就愈偉大。比如說李白在人生哲學方面從詩經、楚辭、直到齊、梁體詩,他沒有不費苦心模擬過。杜詩亦無一字無來歷,世所共知。他自述經驗說:「讀書破萬卷,下筆如有神。」又如物理學大師牛頓說:「天才是長久的耐苦。」這話也須用邏輯眼光去看,長久的耐苦不一定造成天才,天才卻有賴於長久的耐苦,一切的成就都如此。因此,天生的是資稟,造作的是修養;資稟是潛能,是種子;修養使潛能實現,使種子發芽成樹,開花結實。資稟不是我們自己力量所能控制的,修養卻全靠自家的努力。
因此,想要寫出一篇好的文章,必須有相當的文學修養,也就必須先痛下苦功。在文學方面,修養包涵極廣。舉其大要,約有三端:
第一是人品的修養。人品與文品的關係是美學爭辯最烈的問題,我們在這裏只能一個梗概。俗語說,言為心聲,文如其人。思想情感為文藝的淵源,性情品格又為思想情感的型範;思想情感真純則文藝華實相稱,性情品格深厚則思想情感亦自真純。
屈原的忠貞耿介、陶潛的沖虛高遠、李白的徜徉自恣、杜甫的每飯不忘君國,都表現在他們的作品裏面。他們之所以偉大,就因為他們的一篇一文都不僅為某一時點即景生情偶然興到的成就,而是整個人格的表現。不瞭解他們的人格,就絕不能徹底瞭他們的文藝。從這個觀點看,培養文品在基礎上下工夫就必須培養人品。這是中國先儒的一致主張,「文以載道」說也就是從這個看法出來的。所以一個人如果想在文藝上有真正偉大的成就,他必須有道德的修養。
第二是一般學識經驗的修養。文藝不單是作者人格的表現,也是一般人生世相的寫照。培養人格是一套工夫,於一般人生世相積蓄豐富而正確的學識經驗又是另一套工夫。這可以分兩層說:一是讀書。從前中國文人以能鎔經鑄史為貴,讀書的功用在儲知蓄理,擴充眼界,改變氣質。閱讀的範圍愈廣,知識愈豐富,審辨愈精當,胸襟也愈恢闊。在近代,一個文人不但要博習本國古典,還要涉獵近代各科學問,否則見解難免偏頗。
其次是實地觀察體驗。這對於文藝創作更重要。從前中國文人喜遊名山大川,一則增長閱歷,二則吸納自然瑰奇壯麗之氣與幽深玄渺之趣。觀察體驗的最大的功用還不僅在此,其三在洞達人情事理。因為文學超現實而卻不能離現實,它所創造的世界儘管有時是理想的,但卻不能不有現實世界的真實性。例如你想寫某一種社會或某一種人物,你必須對那種社會、那種人物的外在生活與內心生活有徹底的瞭解,這非多觀察多體驗不可。要觀察得正確,體驗得深刻,你最好投身他們中間,和他們過同樣的生活。你過的生活愈豐富,對於人性的瞭解愈深廣,你的作品自然愈有真實性,不致如霧裏看花。
第三是文學本身的修養。「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」文學的工具是語言文字,我們第一須認識語言文字,其次須有運用語言文字的技巧。這事表面看來似乎很容易,因為一般人日常都在運用語言文字。但是實在極難,因為文學要用平常的語言文字產生不平常的效果。文學家對於語言文字的瞭解必須比一般人都要精確,然後才可以運用自如。他必須懂字形聲義,句的組織以及音義與組織對於讀者所生影響。這要包含語文學、邏輯學、文法、美學和心理學各科知識。
另外,運用語言文字的技巧一半根據對於語言文字的認識,一半也要靠虛心模倣前人的範作。文藝必止於創作,卻必始於模倣,模倣就是學習。最簡捷的辦法是精選模範文章百篇左右(能多固好;不能多,百篇就很夠。)細心研究每篇命題、佈局、分段、造句和用字,務求透懂,不放過一字一句,然後把它熟讀成誦,玩味其中聲音節奏與神理氣韻,使它沈到心靈裏去。這一步做到了,再拿這些模範來模倣(從前人所謂「擬」)。模倣可以由有意的漸變為無意的,習慣就成了自然。入手不妨嘗試各種不同的風格,再在最合宜於自己的風格上多下工夫,然後融合各家風格的長處,成就一種自己獨創的風格。從前做古的人大半經過這種訓練,亦不失為一種良好的習文方法。
所以,想要提昇自己的文學寫作能力,必須藉由平日多看、多讀、多寫中培養。故學文的第一件要事是多玩索名家作品,其次是自己多練習寫作,如此纔能親自品嘗出甘苦,逐漸養成一種純正的趣味,學得一副文學家體驗人情事物的眼光和同情。到了這步,文學的修養就大體算成功了。如果不在這上面做功夫,讀完許多討論文學的書籍,也無濟於事。
柒、文如其人~獨特風格
大體而言,每一個作家有每一個作家的風格,每一時代或一學派也帶有它的特殊風格。在中國,文則是六朝與唐宋;詩則選體與唐、唐與宋;詞則花間與北宋、北宋與南宋,各有各的特殊風味。這種分別固然有一部分是實在的,它的根源在脾胃和眼光的不同;但是也有一部分是由文學史家和批評家誇張出來的。真正完美的文學都必合於一些基本的條件,必須能獨特地表達作者的思想與感情。
特別是,當一種流行到相當時期以後,有時容易由呆板而僵破腐朽,窮則必變,於是一個反動跟著來,另一個代之而起。但是過些時候,這種新風格又變成舊的,引起另一個反動,有時打開另一新徑,也有時回轉到曾經一度放棄的舊徑,這種「趣味的漩轉」是文學演進的自然現象。
但是,優秀的文學家不會囿於流行,附庸風雅,而是堅持自己創作路線,留下瑰麗作品。所以,歷史上偉大作者成就了獨到的風格,往往並不是特別關心到風格問題;而特別在修詞技巧上勾心鬥角的作者也不一定成就獨到的風格。風格像花草的香味和色澤,自然而然放射出來。它生氣的洋溢,精靈的煥發,不但不能從旁人抄襲得來,並且不完全受意志的支配。
古今討論風格的話甚多,只有法國自然科學家畢豐所說的最簡單且中肯:「風格即人格」。一個作者的人格決定了他的思想情感的動向,也就決定了他文學的風格。密爾敦說的好:「誰想做一個詩人,他必須自己是一首真正的詩」。「言為心聲」,要看「言」如何,須先看「心」如何。故從前人所以有「和順積中,英華外發」的話。司圖空的二十四詩品是中國批評文學中最精妙的,他所要描繪的是詩品(詩的風格),而實際所描繪的大半是人品。
從前面的分析來看,我們可以知道文章有一定的理,但沒有一定的法。所以我們祇略談原理,不像一般文法修辭書籍,在義法上多加剖析。所謂「大匠誨人以規矩,不能使人巧一」;知道文章作法,不一定做出好文章。藝術基本原則是寓變化於整齊,變化則全靠心靈的妙運,這是所謂「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」了。
而每個人在不同的生活歷練下,對生命中的各種現象也出現多元的觀感。當閱歷及感情愈成熟,見解也更深入,並走出個人風格,而為人類的文化發展增添色彩。
捌、文學欣賞~豐富人生
或許,要成為一流的文學家,必有過人的資稟。或許,要成一流的文學家必須要有特殊的閱歷。這對每個人來說,並非不可能,但卻不是必須的。因為,我們可以不必成為一流的文學家,但是,卻可以輕鬆地成為一流的文學欣賞家。藉由文學欣賞,我們可以對作品所欲表達的思想感情加以融入,產生共鳴,藉以豐富我們的人生。
事實上,文學最重要的是真實地反映人生。尤其近代的偉大文學作品,都帶有一點悲劇性。而其特色在達到藝術上一種極難的成就:於最困逆的情境見出人性的尊嚴,於最黑暗的時刻反映出世相的壯麗。它們令我們對於人生朝深一層看。我們不但不感受實際悲慘情境所應引起的頹喪與苦悶,而且反而感動,興起對人生一種虔敬。
總之,文藝的功用在將作者的情感思想,傳達於讀者,使讀者由領會而感動。而這種文學欣賞能力的培養,我覺得第一件要事是養成高尚純正的讀書興趣,這沒有捷徑,唯一的法是多多玩味第一流文藝傑作。把這些作品玩味出隱藏的妙蘊來,然後拿「通俗」的作品來比較,自然會見出優劣。例如,假如一個人一生都在喝壞酒,就不會覺得酒的好壞。但有一天喝好酒以後,壞酒再進口就不對味了,一切的趣味大抵是如此。
另外,要徹底瞭解文學,你必須自己動手練習創作。創作固然不是一件易事,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。像一切有價值活動,都需要辛苦學習纔能做得好。假定有中人之資,依著合理的程序,一步一步地向前進,有一分工夫,絕有一分效果,孳孳不輟,到後來總可以達到意到筆隨的程度。這事有如下圍棋,一段一段地前進,工夫沒有到時,別說想跳越一段,就是想多爭一顆子也不行。假如你自己沒有親身體驗過寫作的甘苦,欣賞旁人的作品就難免有點隔靴搔癢。很顯著的美醜或許不難看出,但對於作者苦心經營處和靈機煥發處,微言妙趣大則源於性情學問的融會,小則見於一字一句的選擇與安排,你如果不曾身歷其境,便難免忽略過去。
經過前面的訓練功夫,我們可以培養自己以藝術家的眼光來看待日常生活中的事物,使各種現象另闢情境,來豐富我們的情感,更豐富我們的人生。這便是文學與生活美學相依相繫的真諦,期盼大家能從文學欣賞的妙趣中體會人生的妙意。